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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3)00031号
时间:2023-04-17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公 告

赵玺珠:

根据法发【2004】5号文件之相关规定,依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辽01执9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你名下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宁园路1-9号1-12-2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287401),他项权证(证号:0026688、0169993)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生效。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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