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公 告(2024)张金安、甘新爱、张国娜、来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
公 告 张金安、甘新爱、张国娜、来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 产权人张金安、甘新爱、张国娜、来宾位于:和平区新立屯158-3号,房间号1-2-3,面积:70.51平方米;和平区胜利南街888-82号,房间号:1-3-1,面积:98.66平方米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现双方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因保管不慎丢失,现有双方申请将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证号:0141054)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即日生效。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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