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遗失声明 辽中区【2024】005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及土地所有权证、林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权利人:翟忠黎,林地坐落:沈阳市辽中区于家房镇上顶子村上前公路,林地所有权证书号:辽中林证字(2005)第03482号,沈阳市辽中区于家房镇上顶子村北桥沟东,辽中林证字(2005)第03483号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辽中分中心 2024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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