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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不动产转移登记征询异议公告(陈化宇)
公 告 我中心拟办理陈化宇的由沈阳顺翔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位于和平区南五马路39号1-13-2,建筑面积95.0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上述转移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登记一部,联系方式:22973535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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