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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国有房地 数据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11 来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各区(开发区)分局,确权登记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现将《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国有房地数据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1日

(联系人:张圣煜,联系电话:23240758)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国有房地数据整合提升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工作方案》(沈政办〔2019〕39),在现有权籍调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和质量提升,夯实不动产登记基础,确保 2020 年我市房地数据关联度大幅提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动产登记国有房地数据整合提升工作,全面查清我市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及房屋的基本情况关联土地 与其对应幢、户的属性内容和图形信息,实现宗落地、幢落宗关联率达到 100%、户落幢关联率达到 90%以上,形成产权明晰、位置清楚、界线清晰、覆盖全面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为实现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即时办结奠定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国有土地权属情况。以地籍子区为单位,通过开展权籍调查和地籍测量等工作,逐个地籍子区进行梳理完善,全面查清国有土地未登记区域土地权属情况。对于土地已登记但档案遗失的,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和补建档案;对于土地未登记但地上房屋已登记的,结合实际情况绘制虚拟宗地,经确认后入库应用。

(二)整理国有未落宗房屋登记情况。完善房屋登记档案并核实逻辑楼盘表信息,对于无土地登记且不满足登记要求和信息不全的房屋,开展权籍调查和房产测量等工作,关联其对应宗地、幢、户属性内容和图形信息,并对不动产登记平台中已征收拆迁房屋办理注销登记。

三、职责分工

成立数据整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不动产登记国有房地数据整合提升总体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组长由副局长沈跃担任,成员单位包括确权登记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区(开发区)分局、数据整合技术服务单位、软件技术服务单位。各部门主要分工如下:

(一)确权登记处:负责协调推进房地数据整合提升日常总体工作,协调各区政府提供近年房屋征收拆迁数据、地名地址变更情况等,出台已征收拆迁房屋办理注销登记相关指导意见,牵头研究解决各类疑难问题。

(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提供房屋登记档案,依据申请核实并完善房屋登记信息,处理数据整合过程中发现的房屋档案缺失和不完善等问题;依据申请更正和修改数据整合工作中推送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图形信息,变更不动产单元代码,做好楼盘表数据更正工作;根据区政府提供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等资料, 为具备条件的已征收拆迁房屋办理注销登记;负责提供外业入户调查信;对房屋登记档案的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三)各区(开发区)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国有未登记土地进行核实,确认新绘制的虚拟宗地;对于土地已登记但档案遗失的, 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补建土地登记档案;对土地登记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 数据整合技术服务单位:完成土地和房屋调查工作底图制作,调查国有未登记土地和未落宗房屋基本情况;通过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补充测量,绘制虚拟宗地,未落宗房屋开展入户调查和房产测绘等,做好宗落地、幢落宗和户落幢相关工作;将土地和房屋登记数据整合后推入不动产登记平台,对数据整合加工产生的成果质量准确性负责。

(五)软件技术服务单位:提供不动产登记数据批量入库接口,调整和完善不动产登记平台各项功能;对不动产登记平台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工作(20206月-7月)

选取沈河区、沈北新区为不动产登记国有房地数据整合提升工作试点,通过开展权籍调查、外业补充测量、虚拟宗 地绘制、楼盘表信息整理等,有效关联辖区内国有土地和其对应幢、户登记信息;清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无效数据,最终实现国有房地数据宗落地、幢落宗关联率达到 100%、户落幢关联率达到 90%以上。试点各环节工作内容和时限如下表所示:

序 号

土地数据整理流程环节

房屋数据整理流程环节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1

资料收集

资料收集

61

65

2

工作底图制作

工作底图制作

65

610

3

逐地籍子区核实土地权属

逐地籍子区房屋问题数据提取

611

710

4

完善或补建档案

逐地籍子区房屋问题数据答疑

615

714

5

虚拟宗地绘制

逐地籍子区房落地

620

719

6

房地数据整合

幢落宗

621

720

7

成果检查与入库

成果检查与入库

721

731

8


户落幢

721

731

(二) 各区工作全面开展(20208月-12月)

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8月起同步启动和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于洪区、浑南区、苏家屯区的数据整合提升工作,截至12月底结束,基本完成我市城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国有房地数据整合提升工作。各环节工作内容和时限如下表所示:

序 号

土地数据整理流程环节

房屋数据整理流程环节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1

资料收集

资料收集

81

88

2

工作底图制作

工作底图制作

88

818

3

逐地籍子区核实土地权属

逐地籍子区房屋问题数据提取

819

11月20


序 号

土地数据整理流程环节

房屋数据整理流程环节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4

完善或补建档案

逐地籍子区房屋问题数据答疑

825

11月26

5

虚拟宗地绘制

逐地籍子区房落 地

830

1130

6

房地数据整合

幢落宗

831

121

7

成果检查与入库

成果检查与入库

121

1215

8


户落幢

121

1215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完成我市不动产登记国有房地数据整合提升工作,是不动产登记全面提速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我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以各部门主要领导为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的工作内容,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此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质量管理

各部门要合理调配人员,明确联系人全程跟踪协调此项工作。严格保证成果质量,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保证工作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按期推进,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要求,倒排工期、严密组织;通过开展周报制、实行月调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展,随时发现问题并统一调度,确保不动产登记国有房地数据整合提升工作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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