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东塔街道发生野猪袭击受伤补偿相关事宜意见的公示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辽宁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依据贺荣杰申请,东塔街道对贺荣杰被野猪袭击情况及相关补偿提出初步意见及相关材料,我局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11月7日下午,东塔街道辖区内的地利水果市场有野猪进入,对市场里的零工贺荣杰造成伤害,该人自行前往医院就医随后报警,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新东公安派出所接警并出具回执。 东塔街道组织属地社区到现场核实,贺荣杰被野猪袭击情况属实,有医院的就诊和诊断建议,就医花费合计3174.93元。东塔街道建议依据贺荣杰本人的补偿申请及其打工单位证明(其打工时在市场对外叫贺欢,即贺荣杰本人),日工资约200元,平均月工资不低于4000元,按沈河区第二人民医院和辽宁沈抚东诚中医医院给出的诊断意见需要休息的时间共计41天,计算误工补偿为4000元/30天×41天即5466.67元。医疗费用和误工补偿合计8641.6元。 现拟同意对受害人给予补偿,金额拟定为8641.6元。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公示期间,如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全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部门:耕保与生态科 联系电话:62199966/62199949 来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801室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024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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