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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召开矿业权新政策业务培训会
时间:2024-03-08 来源:矿产资源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放管服” 改革,提升矿业权出让登记服务效能。3月7日上午,矿产处以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为题,组织召开矿业权新政策业务培训会。矿产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3〕1号)等文件政策的背景和意义,深入解读矿业权管理业务相关政策文件,培训中就矿业权新政策新文件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进行了交流。

会议要求,各县(市)局、区分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矿业权管理各项制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要不断提升矿业权管理水平,提高矿业权出让登记效率,加强政务服务,为矿业权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既有对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读,也有对实际操作的详细讲解,让大家对矿业权出让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等政策文件理解更加透彻,受益匪浅。今后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能力,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持续推动矿业权新政策落地落实。

市局矿产处、地质处和相关区县负责矿业权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编辑:李昱翰

    校对:刘允浩

    审核:杜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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