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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办理指南
时间:2022-11-08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预告登记办理指南

填报单位: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告登记

一、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b)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c)不动产转移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让合同;

d)不动产抵押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二、办理流程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大厅: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

七、公开电话

22973770  22973801  22973912  2297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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