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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办理指南
预告登记办理指南
填报单位: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告登记
一、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b)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c)不动产转移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让合同; d)不动产抵押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二、办理流程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大厅: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 七、公开电话 22973770 22973801 22973912 22973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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