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查档业务全城通办啦!
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便沈城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8月24日起,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房屋登记档案查询业务下放至各分中心,实行全城通办(辽中区除外),百姓可选择任意分中心就近办理。 房屋登记档案查询业务主要包括登记簿查询证明、产权人查询复印房产档案材料等,对于部分年代久远的房屋档案,没有经过数字化整理,仍需回所在区分中心办理查询业务。 今后,市本级登记大厅(金厦广场)查档窗口的业务范围调整为以下四种业务类型:一是司法机关、律师涉案及军队清房等非个人查询业务;二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查询抵押物业务;三是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及身份证号码为检索条件的查询业务;四是涉及土地使用权登记资料等特殊权限的档案查询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市本级登记大厅(金厦广场)一楼北侧档案自助查询机仍可办理无房证明和登记簿查询证明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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