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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流程
时间:2017-05-18 来源:沈阳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流程
       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基础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全国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辽宁省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于2015 年1 月1 日正式启用,如无特殊情况,申请使用测绘成果将按照如下环节进行。
       1、用户使用系统前,需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的用户具有办理申请审批业务的权限。
       2、打开辽宁省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首页,登录系统。
       3、通过系统首页打开辽宁省测绘成果目录服务系统查询资料情况并将所需资料加入订单。
       4、返回辽宁省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测绘成果所需表格的填写和手续扫描件的上传,填写《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时在“成果资料名称”项选择测绘成果目录服务系统中的订单。用户须按照引导完成所有步骤,并“提交审批”。
       5、申请提交后,进入审批环节,哪个环节申请被退回,系统会有详细的退回意见,用户需按照退回意见进行修改,网上预审批通过后,可以使用系统直接打印《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及其附表并携带上传到系统中的相关手续原件到沈阳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备案审查并领取纸质证明函。(沈阳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审批流程——见附件1 )
       6、携带上一环节提及的所有手续到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成果管理处正式办理审批。
       7、审批通过后,携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出具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准予使用决定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辽宁省地理信息资料馆领取资料。
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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