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市自然资源局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承诺
市自然资源局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承诺
一、有序恢复线下窗口审批业务办理。按照市、区(县、市)防指和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要求,各级审批、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线下窗口服务人员及时到岗到位,有序引导企业群众办理有关审批服务事项。 二、优化服务保障措施减轻企业压力。全面践行“春风送暖”“一联三帮”“万人进万企”等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落实“一项目一方案”分类差异化保障要求,健全重点项目台账,实行专员包保,主动与企业对接,送达政策、做好解读、收集问题、及时反馈。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专人帮办、从快办理,对重点项目主动服务、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用地审查报批、规划许可核发、不动产登记等各项工作,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保障。 三、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开展“云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在避免人员聚集的前提下,采取视频会议、线上交流等方式,组织开展专家论证、部门审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审查审批工作高效开展。对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开工前验线、竣备前核实等相关业务,我局将借助现场人工视频或无人机视频等远程手段实行“云办理”,确保各项业务办理不停步。 四、倡导全程网办减少线下人员跑动。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加强跟踪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强化线上对接交流,对照审批事项、要件清单做到“一次性告知”,引导注册企业账户、完善企业电子印章,依托沈阳市政务服务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邮件、微信等远程办公载体,不断提高审批业务线上办理服务效能,推动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零跑动办理事项”。 五、实行告知承诺提速业务办理进程。通过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方式,提速项目用地报批、规划审批等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于企业电子印章、证照尚未采集,要件齐全但缺少印章的项目,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核实企业网传印章、证照的有效性后,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免印章”核发许可,补正材料可在疫情防控结束或约定的承诺期内提供。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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