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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E13-2地块规划核实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23-02-13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浑南区E13-2地块规划核实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1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变更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hnfjghk@163.com(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2.传真:23786028(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收,邮编:110000。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3日     

规划核实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长青南街西侧规划绿线,南至浑南中路北侧规划绿线,西至地块边界、北至恒达路。

二、核实内容:该地块于2013年3月由沈阳格林中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为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65%。2019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将E13-2地块容积率由不大于2.5变更为不大于2.91。根据浑南区政府申请,按照该地块实际建设情况,拟将容积率核实为2.63。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1.区域位置图

      2.地块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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