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规划选址(沈阳市段)公告    · 关于东塔街道发生野猪袭击受伤补偿相关事宜意见的公示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和平闲认字[2023]02号   
涉企收费专栏 您的位置:首页>业务频道>涉企收费专栏
沈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流程
时间:2023-04-07 来源: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支队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流程

1、缴费单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收费部门核算配套费金额。

2、缴费单位扫描二维码关注电子票服务公众号并绑定手机号,收费部门登录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为其开具《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单位可直接扫描《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缴费,实时到账,并能实时查收电子收据。

3、收费部门为其出具《沈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通知书》

4、下一步可到房产局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办理要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收费标准

住宅134元/平方米,公建99元/平方米,工业60元/平方米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地点及责任人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一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908

联系人:赵维杰     电话:22973161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