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沈阳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公示
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沈阳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6日 反馈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mcc-zrzyj@shenyang.gov.cn。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 2.来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收,邮编:110003。来信日期以邮戳为准。 3.咨询电话:024-23240762。 注:以上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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