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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方青南路道路调整批前公示
时间:2023-03-09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河区方青南路位于《东塔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规划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自202339日至20234月7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调整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shenheguituju@163.com(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

2.传真:24159306(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7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收,邮编:110015。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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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简要内容

一、道路范围:北至方青北路,南至现状方青南路,长度约430米。

二、调整原因:为打通区域断头路,沈河区拟开展方青南路的建设,但在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有现状涉嫌违建建筑及墙体,为保障道路的实施建设,沈河区政府申请对规划道路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拟对原有围墙进行拆除,新建围墙与住宅保留4m的消防通道,围墙外预留约7m的绿化带,将原规划路向西调整约8m,保障规划道路的实施建设。

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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