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关于市级登记权限过期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的公告    · 市本级欠款地块公示    · 北大营街100-5号甲地块催缴通知   
决策部署 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部署
关于印发《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3-28 来源:政策法规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关于印发《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

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局、区(开发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3

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为深入开展好2023年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年度普法宣传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始终保持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需求。坚持实践引领、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系统工作和制度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自然资源系统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不断提升。

二、宣传重点

(一)“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20233月3日是第10“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物种保护”为主题。2月底前,制定下发《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方案》,开展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宣传,充分发挥多媒体宣传作用,提高全社会携手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的意识。在主要街道、社区、校园和人口密集区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利用重要公共场所电子屏幕播放“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主题、标语及专题片。3月3日,深入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园设置宣传点和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借助沈阳野生动物园科普馆开展科普教育。3-4月在万柳塘、劳动公园等非法鸟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密切联系市场、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配合部门: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二)“植树节”宣传。20233月12日是我国第45个植树节。以“共建绿色生态,共享美丽家园为主题”,贯彻落实沈阳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任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全面参与造林绿化活动,掀起春季造林绿化热潮,加快美丽沈阳建设步伐。制作主题宣传片,在媒体平台及商场、地铁、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宣传播放,大力营造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春季造林绿化成果,提高全社会造林绿化参与意识,不断推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水平。(牵头部门:造林经营管理处;配合部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三)“世界森林日”宣传20233月21日是第53“世界森林日”。3月上旬,制作公益宣传短视频,在电视台、政府网站、抖音等多媒体平台播放宣传,增强全社会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在市局、各分局办公区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板、印制宣传单。组织党员干部到森林公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传播爱护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的理念。(牵头部门: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处;配合部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四)“爱鸟周”宣传。2023年“爱鸟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大力倡导禁食野生动物,引导公众树立健康、科学的饮食观念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公众对鸟类和野生动物的关注度和保护鸟类的自觉性,努力营造改善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生态沈阳打下良好基础。3月份,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通知。3-4月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鸟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鸟类行为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行为。协调沈阳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组织开展进校园的科普宣传讲座。(牵头部门: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配合部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五)“世界地球日”宣传2023年4月22日是第54个世界“地球日”,将宣传活动举措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宣传引领作用。加大线上宣传力度,利用中国法治网、云盛京、局公众号、局网站等新媒体,刊发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利用微信小程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知识问答。4月22日,开展实地宣传进社区活动,发放宣传品、宣传册。进一步提高公众“珍惜地球资源、守护自然资源”的意识,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办公室)

(六)“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宣传。20236月17日是第29“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目标,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组织我市5个沙化地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媒体平台展示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工作的必要性和我市防沙治沙成果,大力宣传防沙治沙理念和近年来通过绿化造林方式改善人居环境取得的成绩,唤起民众对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工作的认识。(牵头部门:造林经营管理处;配合部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七)“全国土地日”宣传。20236月25日是第33“全国土地日”。重点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开展“土地宣传进社区”活动,在社区、广场、商业区等地点布置宣传台,现场宣讲土地法规;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制作主题宣传片在微信、抖音、局公众号进行宣传。将宣传活动在中国法制网、云盛京进行宣传刊登,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依法依规的用地意识。(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办公室)

(八)“全国测绘法”宣传日。20238月29日是第20“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增强民众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意识和国家版图意识。组织开展国家版图宣传进校园活动,设置咨询台,普及国家版图知识和地图知识。在沈阳市规划展示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更好地认识测绘工作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正确使用地图、自觉维护国家版图尊严和完整的社会风尚,让国家版图意识深入民众心中。(牵头部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配合部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九)“野动物保护法”宣传月。202310月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重点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让野生动物保护深入人心。9月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通知。10-11月,组织打击非法鸟市专项行动,加强野外鸟类资源保护,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鸟类交易行为,严查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在公园、鸟市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纪念品,组织区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牵头单位: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配合单位: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执法队)

(十)“国家宪法日宣传。202312月4日是第10个国家“宪法日”,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把宪法宣传与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日相结合,在办公区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营造宣传氛围。借助微信小程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问答,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观看宣传视频。深入社区、乡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宣传品,设立法律咨询站,解答民众最关心、最贴近、最直接的问题。提高民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配合部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宣传融入到中心工作,助力中心工作的圆满完成。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落实普法责任。法治宣传工作是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责任,实现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结合国家、省宣传主线,围绕主题,突出中心任务,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充分运用新媒体、局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宣传,积极做好宣传报道,提高宣传效果。

(三)确保宣传实效。加强全系统干部学法、用法、懂法的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通过法治宣传,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依法勘查开发矿产资源、耕地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等法律意识。注重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