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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时间:2023-11-30 来源:综合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结合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分工,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7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6项  大力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化出让制度。制定《2023年沈阳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化出让制度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以专班名义印发实施。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每月形成专报上报市政府。开展11次实地调研,召开9次工作调度会,加强对各地区政策指导和服务,督促各地区开展范围划定和区域评估工作。在2022年浑南区、铁西区试点基础上,推动和平、大东、于洪、苏家屯、沈北新区划定“标准地”实施范围,目前全市划定“标准地”实施范围共1636.86公顷。推动各地区开展“标准地”实施范围内规划环评、气候可行性论证、水土保持、考古勘探、地震安全性、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7项区域评估。截至目前,共出让3宗工业“标准地”,总面积17.41公顷。

二、第59项  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建设。一是根据各区交易需求及平台组建方案需要,以各区现有土地交易部门及国资部门为对象,深入铁西、沈河、沈北等区进行二级市场政策、细则、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的宣讲。二是开展全市土地二级市场线上平台研发工作,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搭建全省二级市场交易平台,组织研发沈阳市二级市场一张图联审系统,目前已完成两个系统建设工作,进入内部试运行阶段。三是有序推进线下平台机构设立、人员编制、财政专项预算等工作,已取得市委编办关于二级市场关机构设立的批复,通过2024年二级市场建设财政专项预算初审。四是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和配套规则的制定。已出台《沈阳市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实施细则》。

三、第82项  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快35个核心发展板块建设,编制完成控详、交通、市政三个专项规划,全力打造城市结构关键点、城市建设新亮点、城市经济增长点。一是目前我局已形成一张图数据应用体系,建立完善一张图数据标准,完成统一平台、统一底图、统一分析模型的建设。二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要求,积极指导新民市、康平县和法库县“一市两县”做好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三是积极推进各相关区、县(市)353个美丽宜居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全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四是按照核心发展板块“1+3+2”实施路径,以城市设计为主导,确定区域功能定位、产业方向、空间形态,同步跟进控规、交通和市政三个专项规划,在规划成果基础上策划形成类型全面的项目库及三年行动计划。各板块三个专项规划均已编制完成,有效指导各板块的项目策划和建设实施。

四、第96项  加快推进停缓建项目建设。采取“一办六专班”运行机制,召开专班联席、府院联动、市区联动会议,逐个项目制定行动计划,市、区两级领导包保、协同推进,强化府院联动,积极吸引央企、国企参与项目盘活。总结形成了创新审批模式等新办法举措,为强力推进停缓建项目处置提供有益借鉴。

五、第128项  强化“三区三线”刚性约束,构建“一屏一带、两山七水多廊”生态空间。按照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林草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2023年林地、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落实。目前已全面完成林草湿调查监测内外业工作,初步成果数据已上传国家平台。

六、第130项  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鸟类禽流感等疫源疫病监测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方案》《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候鸟保护工作的通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组织开展疫源疫病监测站监测、鸟类等野生动物越冬地栖息地排查等工作,完成我市2023年度湿地资源变更调查,强化执法检查,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展示、救护救助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和交易野生鸟类活动。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开展宣传活动,10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沈阳电视台、沈阳日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组织有关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明确了保护范围。

七、第131项  加强康平科尔沁沙地南缘、新民柳绕地区沙化土地和法库县剥蚀丘陵治理,推进1409亩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一是以林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召开春季、秋季造林绿化动员部署会议,多次召开造林调度会议,积极推动造林任务落实。成立造林督导组,分别到康平、法库、新民等地,实地督导造林绿化工作,重点督导造林进度、苗木质量、挖坑整地标准、栽植质量、浇灌封冻水等情况,现场指导各相关地区造林绿化工作。采取“日报告、周调度、实时通报”的方式,通报各地区工作进展,提出工作要求。根据各地区统计上报,全市人工造林完成1万亩、退化林修复完成1万亩。二是组建市级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在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引领下编制《沈阳市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汇报沟通,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409万元。深入一线,督促前期手续办理,指导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保障项目实施。在沈阳日报等媒体宣传废弃矿山复绿的重大意义,报道我市废弃矿山复绿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组织近百名机关干部到沈北新区七星山地区参加废弃矿山复绿义务植树活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植树造林、保护生态行动中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实施废弃矿山治理1559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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