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规划选址(沈阳市段)公告    · 关于东塔街道发生野猪袭击受伤补偿相关事宜意见的公示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和平闲认字[2023]02号   
县(市)局、直属分局 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机构设置>县(市)局、直属分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
时间:2024-02-21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和平分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二、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沈河分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三、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铁西分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四、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皇姑分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五、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大东分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六、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浑南分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七、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于洪分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八、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沈北分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九、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苏家屯分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十、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辽中分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规划局、沈阳市林业和草原局)棋盘山分局,承担除林业和草原行政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行政执法工作以外的本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