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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将康平县列入沈阳市生态涵养区建议(第0498号)的答复
时间:2023-05-03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张庆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将康平县列入沈阳市生态涵养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康平县处于科尔沁沙地南缘,生态地位十分重要,生态环境十分敏感,生态保护尤为重要,是沈阳乃至辽宁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是沈阳市域唯一纳入我国北方防风阻沙带的区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市1/5,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全县森林覆盖率达24%以上,位于全市前列。依据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康平县在“北美南秀、东山西水、一核九点、一带五轴”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中承载绿色发展示范区功能;在全市“一屏一带,两山七水多廊”的生态保护格局当中承载生态屏障、辽河生态带、生物多样性廊道等生态服务功能,对于维护我市乃至沈阳都市圈生态安全、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关于“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将康平县列入沈阳市生态涵养区,进一步提高康平县生态战略地位”方面的建议

康平县是我市绿色发展示范区,市委提出康平要打造北美建设核心区,在我市生态战略地位极为重要。近年来,市政府相关部门在生态建设上始终对康平在政策、资金、项目支持上给予极大倾斜,也把康平作为我市重要生态涵养区、沈阳北部重要生态屏障来保护和支持。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时拨付上级和市本级资金。2020-2022年共计拨付3.8亿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林业绿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湿地生态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抚育、林木良种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这些资金额度远高于我市法库、新民、辽中等郊县。

二、关于“协调推动国家、省各级各部门对康平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建议

为保护好沈阳的北大门,健全对康平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持续加大生态保护补助政策支持力度,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为康平县争取国家、省生态补偿资金,并把支持康平生态建设上升为全市生态安全战略,乃至上升为辽西北生态安全战略,尤其是在林业草原和自然保护地建设上持续推动、全面发力。

(一)在沙漠公园建设方面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林草局、省发改委和省林草局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编制工作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积极与省林草局、市发改委沟通,并指导康平县开展项目申报工作,2020年12月,将“金沙滩国家沙漠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并列入项目储备库,计划申请中央资金1200万元。

(二)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

2022年为康平县申报的“沈阳市康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国家重点野生鹿群监测与保护项目”,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中央资金135万已经下达。

(三)在公益林补偿方面

目前,康平县公益林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对公益林实施保护、管理及对林权所有者给予经济补偿。一是国家公益林享受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康平县享受面积29.06万亩(其中:国有权属6.34万亩,集体权属22.72万亩);补偿标准为国有权属10元/亩,集体权属16元/亩,2022年享受补偿资金426.9万元。二是地方公益林享受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康平县享受面积34.2万亩(其中:国有权属1.2万亩,集体权属33万亩);补偿标准为国有权属6元/亩,集体权属8元/亩,2022年享受补偿资金271.2万元。

三、关于“完善、提升退耕还林补助”方面的建议

一是为了巩固我市退耕还林成果,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近年来,市政府不断加大对退耕还林的支持力度。2018年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由160元/年/亩调整为300元/年/亩,2020年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由300元/年/亩提高到400元/年/亩,延补到土地二轮承包结束。退耕还林工程为中央、省、市、区县(市)共同事权,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领域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1〕14号)文件要求,“扣除省以上补助资金,市与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辽中区按照8:2承担,市与其他地区按照5:5承担”。按照政策,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上级和市本级退耕还林补贴资金,2020-2022年共拨付资金3.6亿元。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精神,第二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年限和标准:退耕还林县级补助期限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每年每亩100元。三是2018年,为巩固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成果,中央财政对2002年-2005年第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期满后,给予生态林抚育补助,生态林抚育补助每年每亩20元,补助期为5年。市自然资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按照政策做好市本级退耕还林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四、下一步思路举措

一是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全市“三争取”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生态补偿补助项目资金,同时按照相关政策做好市本级资金保障工作,在项目落实上把康平作为全市的重点生态功能涵养区加大支持力度,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倾斜,尤其是在植树造林、资源保护、改革发展上,不断推进北美核心区建设,保护好康平这片绿水青山。二是针对康平县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和生态涵养区的重要性,在现有各项政策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研究相关扶持政策、补助政策,在现有财力基础上提高相关政策标准,给康平人民更大的生态补偿。三是按照《关于印发<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林草字〔2022〕13号)文件要求,根据《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要求,为康平县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资金补助,2023年开展人工造林0.35万亩、退化林修复0.4万亩、森林抚育0.5万亩,2024年开展人工造林0.35万亩、退化林修复0.45万亩、森林抚育0.5万亩推动康平县的防沙治沙工作,推动沙化土地有效治理。四是按照省发改委、省林草局要求,积极推进“金沙滩国家沙漠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立项审批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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