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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增加森林资源调查和 监测年度专项经费建议(第0739号) 的答复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增加森林资源调查和 监测年度专项经费建议(第0739号) 的答复
王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年度专项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严格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全市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 (一)落实森林资源监测监控任务。按照国家和省林草局工作部署,开展了森林、草原、湿地年度调查监测工作,2022年共完成国家下发的两批次4260块变化图斑调查变更及15128块造林、采伐、占地等我市自主变化图斑的变更工作,形成了新的调查监测数据成果。开展了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定点监测,监测小班126个,监测面积674.1公顷。发挥“一长+两员”作用,加强森林资源的日常监管和巡护。开展年度森林督查,依法查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二)实施工程造林成果监测。持续开展新植林补植补造,实际补植补造面积13.33万亩。运用“沈阳市工程造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监测造林成果,初步实现了对造林成果的精细化管理和实时监控。 (三)强化林草资源生态保护。着力构建“一屏一带、两山七水多廊”生态空间格局,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为后续生态空间多元发展打下基础。完善林地占补程序和要件,推进林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完成72个乡镇、3889个地块的采伐迹地调查统计和点位落图,为强化迹地更新还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发布沈阳市一般湿地名录,进一步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森林抚育1万亩,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2029亩。以监测预警为内核,以具体任务为抓手,推进沙化土地防治工作。强化林业案件执法,有力实施森林督查“清零行动”,查处整改案件468件,收回林地3000余亩,结案率98.7%,位列全省第一。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开展松材线虫病媒介天牛、两代美国白蛾、松沫蝉等防治工作15万余亩。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任务,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态势总体平稳。 二、采取多种方式完善资源监测工作资金保障 (一)增加财政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资金保障,近年来持续投入林业工作经费,2020年安排林业项目资金930.33万元,2021年安排资金1226.94万元,2022年安排资金1531.29万元,2023年市财政局已根据申请安排沈阳市年度森林资源管理督导与林草调查监测项目、沙化土地监测、护林员补助等森林资源监管监测工作经费共计2027.84万元,财政资金投入呈逐年递增趋势。 2024年,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我局积极谋划林草湿调查监测、落实53号文件划定林地及新进林地因子调查、天然林管护、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成果监测、沙化土地监测、退耕还林核查、科尔沁沙化土地歼灭治理等项目,计划向财政争取资金4000万元(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正在开展中,具体2024年工作资金以财政部门审批为准)。 下一步,我局将协调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我市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拓展工作资金来源 一是加强矿山修复项目的精准绿化,探索利用原树苗绿化的方式开展复绿工作,节省相关经费,用于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二是开展数字护林员试点工作,推进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的模式,发挥卫星、无人机等技术优势,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既实现管护经费科学使用,又能够提高巡护效率;三是2024年在调查监测、沙化治理等方面争取项目资金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责分工,增加区县资金投入;四是科学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2023年,按照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有效发挥植被恢复费在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方面的作用,拟实施天然林管护、森林资源(还林)监管技术服务等项目,可使用资金768.89万元,有力支撑调查监测等林业工作开展。 三、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我局将认真汲取代表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加大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力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完善林地空间布局。持续加大森林督查力度,利用执法手段,对核实的违法案件实施常态化清零。加强工程化造林成果监测,持续巩固既有造林成果。加强野生动物监测工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做出贡献。探索实施林草智能化管理,力争实现重要生态指标、森林资源、造林施工及养护等一体化监控监管。继续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主体责任,切实实现源头治理。
感谢您对沈阳市森林资源监管监测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附件:《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增加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年度专项经费的建议(第0739号)的协办意见》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 (联系人:董剑,联系电话:13840511926)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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