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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玖玖利峰家具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时间:2021-08-11 来源: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支队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沈阳玖玖利峰家具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铁西区高花镇镇夏家村3704.30平方米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其占用土地地类为:旱地(含永久基本农田301.62平方米),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7月22日依法对沈阳玖玖利峰家具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沈自然资辽中罚决字〔2021〕005号),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3704.30平方米给铁西区高花镇夏家村村民委员会;
    2、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2078.7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

2、并处罚款;罚款金额为77102.2元人民币。            

    公示期限:2021年8月2日至202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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