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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永祥文化艺术园有限公司位于大东区东腾街回龙岗民政服务提升(回龙岗二期)项目-2(墓园配套用房)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回龙岗民政服务提升(回龙岗二期)项目-2(墓园配套用房)项目位于大东区东腾街,规划用地性质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97552.35平方米。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5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024-62199961; 建设单位:沈阳永祥文化艺术园有限公司,024-88331777; 设计单位: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024-23939377; 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自然资源局审批科。 电子邮箱:ddfj-zrzyj@shenyang.gov.cn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024年4月7日 沈阳永祥文化艺术园有限公司位于大东区东腾街回龙岗民政服务提升(回龙岗二期)项目-2(墓园配套用房)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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