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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锐鼎隆贸易有限公司)沈阳综合保税区保税路4号 辽中区【2023】00116号
声明作废公告 因执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1执4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沈阳锐鼎隆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综合保税区保税路4号, 因无法提供产权证,证号:辽(2017)辽中区不动产权第0004020号,辽(2017)辽中区不动产权第0004021号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官:钟引、虞鑫 2023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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