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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2025)何燕、张浩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于洪区蒲北中路18-14号4-16-1】
时间:2025-01-17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公 告

何燕、张浩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依据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2023)辽0113执恢2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你名下位于:于洪区蒲北中路18-14号4-16-1,面积78.81平方米的预告抵押权证(证号:0214178450)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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