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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公 告(2025)辽宁申银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
公 告 辽宁申银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 依据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4)渝03执恢9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你名下位于: 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0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15号),面积:6.71平方米; 2、和平区文化路44号, 单元间号:A500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16号),面积:9.56平方米; 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0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17号),9.5平方米; 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0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18号),面积:8.81平方米; 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0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19号),面积:8.9平方米; 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0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20号),面积:8.81平方米; 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0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21号),面积:8.9平方米; 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0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22号),面积:8.81平方米; 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0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23号),面积:8.9平方米; 1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1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24号),面积:8.92平方米; 1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1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25号),面积:8.9平方米; 1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1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26号),面积:8.75平方米; 1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1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27号),面积:6.64平方米; 1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1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沈阳国用(2012)第HP03128号),面积:12.32平方米; 1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1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29号),面积:7.48平方米; 1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1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55号),面积:11.75平方米; 1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1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56号),面积:7.58平方米; 1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1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57号),面积:11.79平方米; 1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1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58号),面积:10.59平方米; 2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2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59号),面积:11.07平方米; 2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2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60号),面积:9.8平方米; 2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2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61号),面积:11.29平方米; 2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2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62号),面积:11.29平方米; 2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2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29号),面积:11.47平方米; 2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2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30号),面积:8.67平方米; 2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2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31号),面积:9.41平方米; 2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2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32号),面积:9.41平方米; 2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2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沈阳国用(2012)第HP00733号),面积:9.55平方米; 2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2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34号),面积:8.15平方米; 3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3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沈阳国用(2012)第HP00735号),面积:10.08平方米; 3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3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36号),面积:8.84平方米; 3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3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37号),面积:8.63平方米; 3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3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38号),面积:8.76平方米; 3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3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39号),面积:7.61平方米; 3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3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40号),面积:8.36平方米; 3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3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41号),面积:8.36平方米; 3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3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42号),面积:8.36平方米; 3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3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43号),面积:7.61平方米; 3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3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44号),面积:11.07平方米; 4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4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45号),面积:10.88平方米; 4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4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46号),面积:10.88平方米; 4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4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47号),面积:10.88平方米; 4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4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48号),面积:10.65平方米; 4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4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49号),面积:11.44平方米; 4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4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50号),面积:10.27平方米; 4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4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51号),面积:15.46平方米; 4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4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52号),面积:7.91平方米; 4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4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53号),面积:7.29平方米; 4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504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54号),面积:13.86平方米; 5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0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47号),面积:6.74平方米; 5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0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48号),面积:9.58平方米; 5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0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49号),面积:9.5平方米; 5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0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50号),面积:8.81平方米; 5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0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51号),面积:8.9平方米; 5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0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52号),面积:8.81平方米; 5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0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53号),面积:8.9平方米; 5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0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54号),面积:9.39平方米; 5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0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55号),面积:8.9平方米; 5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1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56号),面积:8.92平方米; 6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1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57号),面积:8.9平方米; 6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1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58号),面积:8.75平方米; 6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1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59号),面积:6.74平方米; 6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1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60号),面积:12.31平方米; 6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1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61号),面积:7.27平方米; 6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1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62号),面积:11.75平方米; 6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1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63号),面积:7.97平方米; 6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1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64号),面积:11.79平方米; 6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1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65号),面积:10.66平方米; 6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2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66号),面积:10.66平方米; 7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2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67号),面积:9.81平方米; 7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2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68号),面积:11.29平方米; 7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2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69号),面积:11.29平方米; 7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2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70号),面积:11.47平方米; 7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2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10号),面积:8.47平方米; 7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2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11号),面积:9.24平方米; 7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2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12号),面积:9.24平方米; 7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2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13号),面积:9.38平方米; 7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2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14号),面积:8.31平方米; 7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3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15号),面积:10.06平方米; 8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3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16号),面积:8.74平方米; 8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3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17号),面积8.63平方米:; 8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3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18号),面积:8.76平方米; 8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3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19号),面积:9.74平方米; 8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3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20号),面积:10.22平方米; 8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3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21号),面积:10.22平方米; 8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3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22号),面积:9.87平方米; 8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3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23号),面积:11.07平方米; 8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3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00号),面积:10.88平方米; 8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4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01号),面积:10.88平方米; 9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4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02号),面积:10.88平方米; 9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4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03号),面积:10.65平方米; 9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4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04号),面积:11.44平方米; 9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4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05号),面积:10.72平方米; 9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4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06号),面积:15平方米; 9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4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07号),面积:7.7平方米; 9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4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08号),面积:7.7平方米; 9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604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09号),面积:13.44平方米; 9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0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72号),面积:9.25平方米; 9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0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73号),面积:10.07平方米; 10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0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74号),面积:8.95平方米; 10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0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75号),面积:8.07平方米; 10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0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76号),面积:9.16平方米; 10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0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77号),面积:8.28平方米; 10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0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78号),面积:9.16平方米; 10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0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79号),面积:16.48平方米; 10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0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80号),面积:9.28平方米; 10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1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81号),面积:13.41平方米; 10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1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82号),面积:6.35平方米; 10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1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83号),面积:6.79平方米; 11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1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84号),面积:7.08平方米; 11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1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85号),面积:12.7平方米; 11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1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86号),面积:10.77平方米; 11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1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87号),面积:12.05平方米; 11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1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88号),面积:8平方米; 11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1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89号),面积:8.28平方米; 11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2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90号),面积:6.48平方米; 11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2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91号),面积:9.61平方米; 11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2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92号),面积:11.44平方米; 11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2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93号),面积:11.84平方米; 12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2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94号),面积:11.99平方米; 12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2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95号),面积6.35平方米:; 12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2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96号),面积:6.52平方米; 12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2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97号),面积:6.43平方米; 12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2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98号),面积:6.43平方米; 12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2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63号),面积:6.3平方米; 12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3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64号),面积:5.98平方米; 12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3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65号),面积:10.17平方米; 12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3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66号),面积:11.56平方米; 12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3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67号),面积:11.38平方米; 13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3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68号),面积:11.38平方米; 13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3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69号),面积:11.56平方米; 13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3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70号),面积:5.28平方米; 13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3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71号),面积:4.83平方米; 13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3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72号),面积:4.83平方米; 13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3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73号),面积:7.89平方米; 13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4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74号),面积:4平方米; 13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4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75号),面积:9.2平方米; 13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4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76号),面积:9.15平方米; 13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4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77号),面积:5.6平方米; 14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4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78号),面积:5.6平方米; 14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4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79号号),面积:10.11平方米; 14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4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80号),面积:13.38平方米; 143、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4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81号),面积:5平方米; 144、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48的房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82号),面积:4.81平方米; 145、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4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83号),面积:7.46平方米; 146、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5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84号),面积:7.35平方米; 147、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51的房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85号),面积:7.35平方米; 148、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5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86号),面积:7.35平方米; 149、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5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87号),面积:7.44平方米; 150、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5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88号),面积:7.25平方米; 151、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5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89号),面积:14.15平方米; 152、和平区文化路44号,单元间号:A705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90号),面积:11.62平方米; 15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0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24号),面积:17.59平方米; 15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0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25号),面积:21.01平方米; 15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0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26号),面积:10.49平方米; 15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0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27号),面积:12.72平方米; 15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0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728号),面积:9.32平方米; 15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0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55号),面积:9.32平方米; 15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0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56号),面积:9.32平方米; 16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0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57号),面积:9.32平方米; 16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0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58号),面积:8.64平方米; 16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1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59号),面积:9.73平方米; 16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1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60号),面积:10.77平方米; 16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1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61号),面积:10.77平方米; 16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1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62号),面积:10.77平方米; 16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1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63号),面积:10.77平方米; 16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1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64号),面积:10.77平方米; 16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1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65号),面积:23.21平方米; 16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1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66号),面积:8.7平方米; 17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1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67号),面积:8.59平方米; 17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1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68号),面积:8.59平方米; 17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2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69号),面积:8.27平方米; 17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2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70号),面积:7.11平方米; 17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2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71号),面积:9平方米; 17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2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72号),面积:9平方米; 17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2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73号),面积:22.27平方米; 17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2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74号),面积:5.35平方米; 17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2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30号),面积:5.26平方米; 17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2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31号),面积:5.26平方米; 18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2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32号),面积:5.26平方米; 18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2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33号),面积:5平方米; 18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3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34号),面积:4.82平方米; 18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3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35号),面积:5.91平方米; 18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3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36号),面积:5.91平方米; 18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3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37号),面积:21.05平方米; 18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3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38号),面积:35.01平方米; 18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3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39号),面积:7.46平方米; 18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3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40号),面积:22.06平方米; 18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3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41号),面积:9.56平方米; 19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3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42号),面积:7.5平方米; 19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3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43号),面积:43.15平方米; 19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4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44号),面积:7.06平方米; 19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4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45号),面积:10.02平方米; 19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4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46号),面积:10.77平方米; 19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4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47号),面积:5.51平方米; 19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4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48号),面积:5.53平方米; 19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4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49号)面积:6.87平方米; 19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4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50号),面积:4.75平方米; 19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4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51号),面积:15.73平方米; 20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4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52号),面积:6.72平方米; 20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4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53号),面积:8.22平方米; 20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5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54号),面积:6.54平方米; 20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5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08号),面积:6.51平方米; 20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5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09号),面积:6.85平方米; 20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5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10号),面积:7.35平方米; 20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5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11号),面积:7.4平方米; 20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5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12号),面积:7.4平方米; 20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5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13号),面积:7.38平方米; 20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5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14号),面积:11.1平方米; 21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5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15号),面积:11.2平方米; 21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5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16号),面积:11.36平方米; 21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6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17号),面积:11.24平方米; 21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6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18号),面积:7.93平方米; 21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6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19号),面积:5.12平方米; 21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6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20号),面积:5.07平方米; 21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6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21号),面积:5.01平方米; 21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6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22号),面积:5.14平方米; 21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6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23号),面积:5.19平方米; 21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6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24号),面积:4.96平方米; 22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6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25号),面积:5.07平方米; 22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6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26号),面积:5.91平方米; 22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7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27号),面积:16.49平方米; 22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7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28号),面积:16.59平方米; 22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507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029号),面积:19.85平方米; 22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0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71号),面积:18.41平方米; 22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0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72号),面积:20.13平方米; 22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0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73号),面积:9.93平方米; 22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0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74号),面积:6.89平方米; 22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0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75号),面积:10.8平方米; 23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0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76号),面积:7.52平方米; 23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0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77号),面积:9.59平方米; 23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0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78号),面积:9.62平方米; 23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0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79号),面积:11.46平方米; 23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1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80号),面积:8.31平方米; 23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1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81号),面积:8.54平方米; 23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1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30号),面积:9.31平方米; 23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1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31号),面积:9.31平方米; 23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1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3132号),面积:9.31平方米; 23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1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82号),面积:9.37平方米; 24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1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83号),面积:18.49平方米; 24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1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84号),面积:8.62平方米; 24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1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85号),面积:8.84平方米; 24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1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86号),面积:8.89平方米; 24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2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87号),面积:8.43平方米; 24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2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88号),面积:10.68平方米; 24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2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89号),面积:10.82平方米; 24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2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90号),面积:10.28平方米; 24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2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91号),面积:20.94平方米; 24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2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92号),面积:5.24平方米; 25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2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93号),面积:5.49平方米; 25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2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94号),面积:5.41平方米; 25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2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95号),面积:5.32平方米; 25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2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96号),面积:5.33平方米; 25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3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97号),面积:5.33平方米; 25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3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98号),面积:4.4平方米; 25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3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599号),面积:7.09平方米; 25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3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00号),面积:7.09平方米; 25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3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01号),面积:6.96平方米; 25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3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02号),面积:11.42平方米; 26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3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03号),面积:19.64平方米; 26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3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04号),面积:10.82平方米; 26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3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05号),面积:10.79平方米; 26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3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06号),面积:10.96平方米; 26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4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07号),面积:11.72平方米; 26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4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08号),面积:8.92平方米; 26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4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09号),面积:45.56平方米; 26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4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10号),面积:6.05平方米; 26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4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11号),面积:10.74平方米; 26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4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12号),面积:10.73平方米; 27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4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13号),面积:5.84平方米; 27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4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14号),面积:5.22平方米; 27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4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15号),面积:6.65平方米; 27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4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16号),面积:5.6平方米; 27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5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17号),面积:12.81平方米; 27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5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18号),面积:8.85平方米; 27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5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19号),面积:7.65平方米; 27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5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20号),面积:6.57平方米; 27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5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21号),面积:6.6平方米; 27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5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22号),面积:7.62平方米; 28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5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23号),面积:7.68平方米; 28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5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24号),面积7.6平方米:; 28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5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25号),面积:7.6平方米; 28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5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26号),面积:7.62平方米; 28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6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27号),面积:8.91平方米; 28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6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28号),面积:9.85平方米; 28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6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29号),面积:9.41平方米; 28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6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30号),面积:9.27平方米; 28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6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31号),面积:9.38平方米; 28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6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32号),面积:4.94平方米; 29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6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33号),面积:4.56平方米; 29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68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34号),面积:4.55平方米; 29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69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35号),面积:4.56平方米; 29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70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36号),面积:4.57平方米; 294、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7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37号),面积:4.53平方米; 295、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7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38号),面积:4.6平方米; 296、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7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39号),面积:4.84平方米; 297、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74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40号),面积:18.43平方米; 298、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75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41号),面积:16.91平方米; 299、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76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42号),面积:19.29平方米; 300、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6077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643号),面积:4.09平方米; 301、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7001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289号),面积:31.83平方米; 302、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7002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290号),面积:33.4平方米; 303、和平区文化路44-5号,单元间号:B7003的分户土地证(证号:沈阳国用(2012)第HP00291号),面积:33.74平方米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土地他项权利证(证号:和平他项(2013)第0042号)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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