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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公 告(2025)胡志军、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公 告 胡志军、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依据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辽0102执恢14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你名下位于:于洪区白山路158-178号4-1-2的不动产权证〔证号: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08698号〕、他项权证〔证号: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194520号〕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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