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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公 告 新民(2025)于仁生
公 告 于仁生: 依据新民市人民法院(2025)辽0181执3140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于丹名下不动产坐落位于: 1、新民市中兴西路90-2号1-6-2,建筑面积:57.15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辽(2020)新民不动产权第0008077号〕 2、新民市中兴西路90-2号1,建筑面积:9.07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1566) 3、新民市中兴西路90-2号北2,建筑面积:9.07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31710) 三处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新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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