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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公 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东方凯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 告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东方凯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25)苏0681执恢4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江苏南通二建集团东方凯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60-1号1-11-16、1-17-19、1-18-19、1-21-16、1-19-1、1-22-16、1-16-9及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62号1-25-8的不动产权证(证号:N040051122、N040051124、N040051125、N040042774、N040051121、N040051126、N040050233、N060266695号)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生效。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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