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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孟庆峰、沈阳沈北金谷置业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时间:2026-04-14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公 告

孟庆峰、沈阳沈北金谷置业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依据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5)辽0102执恢33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将你名下位于:沈北新区蒲北路30-6号2-6-2的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权登记证【证号:辽(2018)沈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57084号】公告作废,自公告之日起立即生效。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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