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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国,李杨)于洪区黄海路38号【202104212238】
时间:2021-04-22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 印

遗失声明

王志国,李杨  位于  于洪区黄海路38号 (1门) 初始登记证明
(证号:辽(2018)沈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141091号) 丢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志国,李杨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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