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沈自然资沈北闲认字[2025]3号    · 关于2025年度沈阳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和林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级登记权限过期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的公告   
遗失声明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遗失声明公告
遗失声明 新民【202403027】
时间:2024-03-29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1.权利人:沈阳亦安庄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坐落:新民市东环南街15-8号1-1-1初始登记证明。编号:2024032901

2.权利人:谢华,不动产坐落:新民市民族街55号1-2-2(N170059366),编号:2024032902

3.权利人:桑桂杰,不动产坐落:新民市中兴东路25-7号北17-19轴(N170062532)。编号:2024032903

4.权利人:桑桂杰,不动产坐落:新民市沿河路6-2号南17-19轴(N170062531),编号:2024032904

5.权利人:孙超,不动产坐落:新民市南郊路21-10号南29-32轴(辽2018新民不动产权第0013836号),编号:2024032905

6.权利人:马富伦,不动产坐落:新民市胡台新城振兴四街11-5号4-5-1(辽2021新民市不动产权第9008107号),编号:2024032906

7.权利人:马凤华、张立志,不动产坐落:新民市前当堡镇蒲河大街98-1号4-5-2(N170013558/N1701813),编号:2024032907

8.权利人:张浩,不动产坐落:新民市大民屯镇农业金廊路81-2号6-6-2(N170037447),编号:2024032908

新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9日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