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沈阳市辖区园林草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沈北闲认字[2024]1号    · 2024年沈阳市自然资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   
遗失声明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遗失声明公告
遗失声明 新民【20250110】
时间:2025-01-20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

  1. 权利人:高仕阳,不动产坐落:新民市兴隆堡镇富康街10-121025{N170077941},编号:2025011701

  2. 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市支行,义务人:赵万春、王玉凤,不动产坐落:新民市前当堡镇新星路2-13-4-1{(2019)新民不动产证明第0004156},编号:2025011702

  3. 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义务人:白云,不动产坐落:新民市胡台镇前胡台村诚信花园9#2-6-3{房屋他项权证:村镇字第2006-0312},编号:2025011703

新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月20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