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沈阳市辖区园林草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沈北闲认字[2024]1号    · 2024年沈阳市自然资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   
遗失声明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遗失声明公告
遗失声明 新民【20250117】
时间:2025-01-24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

  1. 权利人:杜国宇,不动产坐落:新民市施工庙街11号 5-8轴{辽(2018)新民不动产权第0022366号},编号:2025011701

  2. 权利人:王玥茗,不动产坐落:新民市南郊路27-5号3-6-3{N170072333},编号:2025011702

  3. 权利人:杨丹、陈怀宝,不动产坐落:新民市胡台镇中心路57-1号3-3-2{N170031185},编号:2025011703

  4. 权利人:赵吉宁,不动产坐落:新民市辽河大街209-2号5-1-1{辽(2019)新民不动产权第0013500号},编号:2025011704

  5. 权利人:刘宏博,不动产坐落:新民市大民屯镇农业金廊路83-1号3-3-1{ N170040019},编号:2025011705

新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4日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