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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50323】
时间:2025-03-23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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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 权利人:刘夏、赵明星,不动产坐落:于洪区白山路68-13号1-5-2(辽(2018)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20号,辽(2018)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026621号),编号:202503230424 权利人:侯广东,不动产坐落:铁西区熊家岗路28甲16号2-10-3(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630322号),编号:202503230483 权利人:卢韵霏,不动产坐落:浑南新区南堤中路9-20号2-12B-2(N100048596),编号:202503230545 权利人:李雁,周涛,不动产坐落:大东区东逸街25号3-1-1(246387),编号:202503230673 权利人:杨成全、王艳波,不动产坐落:于洪区白山路150-1号2-4-2(174362,174363),编号:202503230686 权利人:单桂珍,不动产坐落:浑南区营城子东街24号6-3-1(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02572号),编号:202503230796 权利人:崔荣、玄世玉,不动产坐落:和平区望湖路8-2号2-3-1(沈房权证和平字第N010061292-1号,沈房权证和平字第N010061292-2号),编号:202503230813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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