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
权利人:王玉侠,不动产坐落:和平区北三马路25号3-4-1(394630),编号:202507101231
权利人:张广仁,不动产坐落: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387-16号1-17-2〔辽(2022)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367907号〕,编号:202507120045
权利人:李琳琳、周海忠,不动产坐落:沈河区沈水路600-15号1-14-2(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572799-1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572799-2号),编号:202507120070
权利人:田涛、杨颖,不动产坐落:沈河区东新路37-18号5门〔辽(2018)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87510号,辽(2018)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287511号〕,编号:202507120161
权利人:王忠文,不动产坐落:苏家屯区惠兰二街17号3-1-1-1(9412),编号:202507120223
权利人:李福贵、周艳玲,不动产坐落:皇姑区昆山中路98-1号5-4-1(161940),编号:202507120543
权利人:何川,不动产坐落:沈河区六纬路21号1-6-2〔辽(2021)沈阳市不动产权第0127887号〕,编号:202507120644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