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沈阳一河两岸滨水空间活力提升,邀您建言献策    · 2025年沈阳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和林业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    · 关于2025年度沈阳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和林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   
遗失声明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遗失声明公告
遗失声明 新民【20260120】
时间:2026-01-23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

  1. 权利人:张洪波,证号:11568,受理编号:XM202601170001

  2. 权利人:符文瑞,证号:N170018919,受理编号:XM202601210072

  3. 权利人:朱成冕,证号:辽(2021)新民市不动产权第9007041号,受理编号:XM202601220064

  4. 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民支行,证号:辽(2021)新民市不动产证明第8001711号

新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3日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