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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遗失声明 新民【2026042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 1、 权利人:王兴志,证号:39095,受理编号:XM202604200040 2、 权利人:王兴志、杨红侠,证号:N170015543/N1702579,受理编号:XM202604200038 3、 权利人:侯硕,证号:辽(2021)新民市不动产权第9005908号,受理编号:XM202604210045 4、 权利人:彭文杰,证号:辽(2018)新民不动产权第0025630号,受理编号:XM202604210042 5、 权利人:李张柱,证号:辽(2018)新民不动产权第0024547号,受理编号:XM202604210003 6、 权利人:曹嘉轩,证号:N170026726,受理编号:XM202604240007 7、 权利人:邢娓,证号:N170005743 8、 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民支行,证号:沈房新民他字第N1704218号 新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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