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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不动产转移登记征询异议公告(李天华)、(金慧)
公 告 我分中心依据沈阳市房产局文件(第市级-2024-BG-0001),拟办理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2-2-2,产权人李天华,建筑面积33.62平方米,产权证号:大东房字第00863号; 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1-6-2,产权人金慧,建筑面积35.51平方米,产权证号:大东房字第00866号2套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变更到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名下,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到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办理上述变更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东分中心(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88512171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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