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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不动产转移登记征询异议公告(王刚)
公 告 我中心拟办理王刚购买的由沈阳市辽宁天北房屋土地开发公司建设的,位于大东区大东路161-1号1-4-1,建筑面积38平方米 ,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上述转移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东区分中心(大东观泉路102号),联系方式 :88572171。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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