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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不动产转移登记征询异议公告(崔丽杰)
公 告 我中心拟办理崔丽杰由沈阳市大东东煤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位于大东区小津桥路德增巷4号2-8-2,建筑面积42.19平方米 ,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上述转移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联系方式 :88572171。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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