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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不动产非公继2024】(吴连臣)和平区大庆路10-4号4-4-1
公示告知书 沈阳市和平区大庆路10-4号,房号4-4-1,房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吴连臣。吴连臣于2024年9月28日死亡。现史学芬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非公证继承窗口,电话:2297307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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