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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不动产非公继2024】(张健明)大东区联合路73号6-2-3号
公示告知书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73号,房号6-2-3号,房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张健明。张健明于2024年11月23日死亡。其配偶胡苏云于2024年2月26日死亡。现张洁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非公证继承窗口,电话:2297307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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