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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不动产非公继】(刘为人、臧桂芝、王星)浑南区王家湾210-11号1-4-2号
公示告知书 沈阳市浑南区王家湾210-11号,房号1-4-2号,房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刘为人、臧桂芝、王星。臧桂芝于2018年8月31日死亡。其配偶刘秉雨于2014年8月16日死亡。现刘为人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非公证继承窗口,电话:2297307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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