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通知公告: |
【新民不动产非公继2025】(于常福)新民市光明路3-2号1-4-2
公示告知书 新民市光明路3-2号1-4-2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于常福(被继承人)及隐性共有人郭淑兰。于常福(被继承人)于2008年2月25日死亡。现于宝辉(继承人)及郭淑兰(继承人)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上述房产由郭淑兰和于宝辉按份共有,各占50%份额。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新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新民市新华路8号二楼,电话:02487854258)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审核案件通过后,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新民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6日 |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