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通知公告: |
沈阳市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公示--浑南区李相街道李相社区10号(傅国志)
公 告 我中心拟办理傅国志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李相街道李相社区10号,批准宅基地面积为300平方米、实用宅基地面积为616.26平方米;房屋认定面积为95.53平方米,现予以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三楼窗口,电话:822487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7日 |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