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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不动产非公继】(聂景成、赵桂云)沈河区东贸路77甲-48号1-1-1号
公示告知书 沈阳市沈河区东贸路77甲-48号,房号1-1-1号,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聂景成、赵桂云。聂景成、赵桂云于2022年6月24日、2025年4月4日死亡。现聂连平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非公证继承窗口,电话:2297307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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