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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不动产转移登记征询异议公告(刘健)
公 告 我中心拟办理刘健由沈阳市二台子实业公司建设,位于大东区二台子街12-1号2-4-1,建筑面积63.398平方米 ,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上述转移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联系方式 :88572171。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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