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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市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公示--于洪区光辉街道高台村
公 告 我中心拟办理宋兴家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高台村的不动产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批准用地面积:300平方米,其中:房基占地151.37平方米,土地所有权人:宋兴家,现予以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三楼窗口,电话:822487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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