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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新民不动产非公继2025】(张显和)新民市兴隆堡镇沈采点8号1-3-2号
公示告知书 新民市兴隆堡镇沈采点8号1-3-2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张显和(被继承人)和隐性共有人夏桂芝(被继承人),共同所有。张显和(被继承人)于2021年7月19日死亡,夏桂芝(被继承人)于2023年1月3日死亡,现张辉(继承人)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向新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新民市新华路8号二楼,电话:02487854258)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新民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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