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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阳市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公示-于洪区平罗街道前辛台村143号
公 告 我中心拟办理李莹、渠桂香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平罗街道前辛台村143号的不动产房地一体首次登记。宗地登记面积为949平方米;宗地调查面积为1846.44平方米;房屋登记面积为190.9平方米;房屋调查面积为222.39平方米,原调查权利人李莹。根据所提供的公证书已由李莹50%、渠桂香50%按份共有。登记权利人李宝权,现予以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三楼窗口,电话:8224879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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